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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安县城东镇西场小学食堂调料、蔬菜、蛋、豆制品等对外招标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日期:2018224

采购方:海安县城东镇西场小学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保证学校食堂蔬菜、蛋、调料等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拟对我校食堂蔬菜、蛋、调料、水产品、水果等实行公开招标。招标信息已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现就招标相关事宜作具体说明:
      一、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经营企业或独立经营许可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业绩突出、重合同、守信用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具备蔬菜、蛋、调料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贮存条件,具备从事干货、蔬菜、蛋、调料等的条件投标人近2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5、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6、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本次招标单项报名2人以上进行背对背投标,单项报名一人,为议标。

(二)投标要求和时间。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3、工商营业执照 ,或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

4、报名时提供资料复印件。

时间:报名时间:2018224日星期六--2018225日星期日上午11:00

截止时间:2018225日星期日上午11:00

投标时间:2018225日星期日下午2:00

4、联系人:周晓竹   电话:13615221522

三、采购方说明

1、本次通过公开招标,实行评委依据投标人的标书下浮率,下浮最高的为我校食堂供应蔬菜、蛋、调料等物品。中标公司接受采购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管理,在经营中遵纪守法。

2、学校实行下月结账方式,下一月接上一月的帐,中标人要有垫资的实力。

 

海安县城东镇西场小学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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