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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市外学校毕业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2019年市外小学毕业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海教基[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9年6月在市外小学毕业、今年秋季拟到我镇就读七年级的学生,主要有两类:一是城东镇户籍在海安市外学校毕业的学生;二是海安市外户籍在市外学校毕业的学生。

二、时间地点

7月1日—7月5日期间,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向开发区实验小学申报,信息采集截止时间:7月5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我镇户籍的毕业生提交的材料为:《市外学生入学信息采集表(按施教区入学)》、全家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监护人身份证、市外小学毕业证书(证明)。

2.市外户籍的毕业生提交的材料为:《市外学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统筹入学)》、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流入地房产证明(有则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市外小学毕业证书(证明)、就学联系函(见附件3)以及在城东镇的工作证明材料:创业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务工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的证明(可直接提供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期间缴纳失业险的证明)。只有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流入地工作的,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儿童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务工、创业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3.省外学校小学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六年级学生学籍卡,否则不接受登记。

四、注意事项

1.以上申报材料除《市外学生入学信息采集表》外,均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将通过学籍网和市毕业生信息库查询验核,确属于非本市学校毕业生方可登记;防止本市学校毕业生异地重复登记。

3.以原件为准采集信息。认真核对儿童监护人所提交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其是否一致。一致的,由学生监护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学校存档。

4. 市外毕业生入学办法参照《2019年海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暂未出台)执行。

5.西场小学联系电话:88318898

开发区实验小学联系电话:88906298

海安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电话:88916823   88916223。

五、信息报送

7月6日下午6:00前将市外毕业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纸质文稿、拟入我市城区(城郊)小学、初中的统计表(见附件5)审核签字,以及学生信息图片存U盘集中报局基教科。

 

海安市城东镇西场小学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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